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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林顿决定继续延长同中国的正常贸易关系

1999-06-05 来源:光明日报 刘江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华盛顿6月3日电美国总统克林顿3日发表一项声明,宣布美国行政当局决定继续延长同中国的“正常贸易关系”(即原来的“最惠国待遇”),认为这样做“对美国人有好处”,“将有利于促进美国的经济和安全利益”。他呼吁美国国会支持这项决定。

克林顿在声明中说,自1980年以来美国历届总统都保持了同中国的“正常贸易关系”。在过去10年中,美国对中国的出口翻了两番;目前,美国对包括香港在内的中国的出口为美国人提供了40万个工作岗位。如果取消同中国的“正常贸易关系”,那将可能使“有关美国进入中国市场和促进中国经济改革的谈判遭到破坏”。

克林顿说,他还决心寻求就“中国按照可行的商业条件加入世贸组织”达成一项协议。他表示准备同国会“密切合作”,根据“一个商业性很强的世贸组织协议的内容”,使中国获得“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的地位”。

1979年中美建交后,两国于同年7月7日签订了中美贸易关系协定。1980年2月1日协定生效,双方互相提供最惠国待遇。但按照美国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402节规定,对中国最惠国待遇每年7月3日到期,须经美国总统重新提出和国会批准,才能延长。1998年7月,克林顿总统签署了一项有关税收制度改革的法案,法案中将“最惠国待遇”的提法改为“正常贸易关系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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